在校大学生在美容院销售人员的极力推销下,贷款5300元,两年期共需还款7200元。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校方共同维权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取消该分期消费贷,退还消费者已还一年的分期金额,包括本金和利息。


(资料图)

【案例回放】

大学生被“忽悠”办贷款

校方消协助力挽回损失

2021年6月,在校大学生木同学在视频网站刷到一家专业美容店18.8元的活动,于是预约了7月初的一天到店体验。到店后,销售人员开始推荐各种套餐,声称可以贷款且不影响征信。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销下,木同学选择了5800的年卡,贷款5300元,两年期共需还款7200元。

回到学校后,木同学感到很后悔,想把年卡转让,但没有成功。木同学的辅导员发现了她的异常,在了解原因后迅速向学院和大学保卫处报告了情况。2022年3月,木同学打电话投诉并报警。后来学校保卫处也联系到南京市消费者协会,希望能联合共同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
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前期咨询相关主管部门、律师,做好了充分准备。2022年6月,联合学校和公安部门共同赴该美容店维权。美容店接待人员以需要向上级公司报告为由搪塞。消协工作人员查看营业执照后,发现美容店为个体工商户。且在调查过程中,发现美容店存在诱导在校学生办理贷款时否认学生身份的行为。

经联系贷款办理公司和美容店负责人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取消该分期消费贷,退还木同学已还一年的分期金额,包括本金和利息。

【专家分析】

监管部门多次印发通知

不得引诱大学生超前消费

2017年,针对“学生贷”、“校园贷”乱象,原银监会、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银监发〔2017〕26号)。2021年银保监会、网信办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21〕28号)。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大学生网贷业务监督管理,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贷款,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采取虚假、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、过度借贷,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,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。

【消费提醒】

经营者要加强自律

消费者提高医美风险意识

“颜值主义”之风渐盛,有人将容貌出众与“勤奋”“成功”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,制造“容貌焦虑”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形成正确的医美消费观。

2023年1月,江苏省消保委发布医疗美容消费调查报告。报告显示,部分医美机构以低息甚至无息诱导顾客进行“美容贷”,诱导消费者贷款进行超出自身经济水平的医美消费。

省消保委建议:建立健全法律法规,多方位提升监管水平。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。搭建医美行业信息共享平台,打破信息壁垒。此外,经营者要加强自律,消费者要提高医美风险意识,树立正确消费观。

通讯员 陈思思 实习生 彭奥香
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

校对 李海慧
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