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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广西证监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,有所谓中介机构在辖区宣称“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”已在海南设立代表处,可以保荐境内企业在“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”,并与辖区一些企业签订协议,收取“上市费用”。部分辖区企业通过发布新闻稿、公众号文章或举行线下见面会等方式,宣称获批在“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”,股东进行“原始股”转让融资,公司开展购买产品积分兑换“原始股”回馈客户。

广西证监局提醒广大企业和投资者,“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”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证监会备案,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机构。同时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未经依法注册向公众发行或转让股票属违法行为。上述公司及其股东在境内公开发行或转让“原始股”涉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;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、诱导公众购买“原始股”的中介机构,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活动。广大投资者要远离非法发行或转让“原始股”活动,以免遭受财产损失,一旦发现上当受骗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广西证监局也正告有关公司及其股东,向境内公众售卖“原始股”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
关键词: 莫桑比克